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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店招用了‘青花椒’ 竟成被告”系列報道

2022-11-01 10:46 | 來源: 中國記協(xié)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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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推薦表?

作品標題

“店招用了‘青花椒’ 竟成被告”系列報道

參評項目

輿論監(jiān)督報道 (報紙)

體裁

系列報道 ?

語種

中文

作者
(主創(chuàng)人員)

集體

編輯

集體

原創(chuàng)單位

華西都市報社

刊播單位

華西都市報

刊播版面
(名稱和版次)

A5版、A5版、A6版

刊播日期

2021-12-24 到 2021-12-29

字數/時長

6043 ?

采編過程
(作品簡介)

  以典型事例揭批“碰瓷式”維權亂象,引發(fā)全社會關注。2021年,“逍遙鎮(zhèn)”胡辣湯、“潼關肉夾饃”等“碰瓷式維權”案頻發(fā),公眾批評聲不絕于耳。在川渝地區(qū),數十家中小餐館因店招中含“青花椒”字樣被訴侵權,不少商家在一審中敗訴。華西都市報在全國媒體中率先展開深度調查,揭批積弊已久的“碰瓷式維權”亂象,引發(fā)熱議,全網傳播超2億。 采訪全面、報道客觀,維護合法權益并促成問題解決。本組報道充分采訪了原告、被告、法院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、主管部門等當事各方,對關鍵事實本著嚴肅負責的態(tài)度反復核實。通過對最高人民法院、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權威機構的采訪,以法律法規(guī)為準繩,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。原告方董事長在接受本報獨家采訪時,坦陳此前認識偏差和工作失誤,向被訴商家和公眾道歉并承諾全部撤訴。 開展建設性輿論監(jiān)督,推動制度建設和司法進步。該組報道從現象中看問題,從制度上找解答。經過持續(xù)跟進報道,“青花椒”案被四川高院改判,駁回原告訴訟請求。案件被寫入2022年全國兩會最高法工作報告,最高法表示將確定權利邊界,堅決遏制權利濫用。涉訴商家給華西都市報送去“仗義護真理,為民論是非”錦旗。

社會效果

  融合報道,傳播超2億?!扒嗷ń贰毕盗休浾摫O(jiān)督報道實現了立體式、融合式報道,采用多種傳播載體和傳播手法,在華西都市報及其新媒體客戶端封面新聞推出20余篇深度圖文、現場直播、短視頻等融媒產品,引發(fā)全網對“碰瓷式維權”的大規(guī)模關注和強烈聲討。系列報道在封面新聞閱讀量超過1000萬,全網閱讀量超過2億,微博話題總閱讀量超過1億,持續(xù)占據熱搜榜單。 示范引領,形成輿論聲勢。作為首發(fā)的深度調查報道,該系列報道發(fā)布后立即被中央各重點新聞網站、各大主流新聞網站大量轉載。新華社、央視、人民網等中央主流媒體,澎湃新聞、川觀新聞等有影響力的新媒體也紛紛跟進報道,并在報道中多處直接引用本組報道內容。眾多媒體的參與,進一步拓展了這一事件的影響范圍,并啟發(fā)了公眾及官方的更多有益思考。 推動進步,維護公平正義。該系列報道促使“青花椒”一案作為典型案例,被寫入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,各級法院及監(jiān)管機構紛紛表態(tài):“碰瓷式維權”不受法律保護。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四川省律師協(xié)會副會長李正國認為,“青花椒”案判決扭轉了對商標侵權的認知,對如何區(qū)別“描述性使用”及“商標性使用”具有典型意義。

初評評語
(推薦理由)

  本組輿論監(jiān)督報道,事實確鑿,觀點鮮明,富有力度。引發(fā)了全社會對商標合理使用的廣泛關注,推動了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不斷完善,彰顯了媒體輿論監(jiān)督的重要價值。調查報道扎實充分,有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。系列報道通過多角度、多側面、全方位深度調查,還原了“青花椒”一案全過程。通過客觀全面對話當事各方,用建設性輿論監(jiān)督,助推了事態(tài)朝積極方向發(fā)展。四川高院最終撤銷下級法院的一審判決,駁回原告方全部訴訟請求,被告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。 小切口引發(fā)深思考,是法治宣傳“活教材”。從“青花椒”訴訟切入,以小見大,多角度展示法理和情理,引發(fā)全社會深度思考。此案的最終判決結果,不僅滿足了人民群眾對“公平正義”的期待,還成為了法治宣傳的“活教材”。最高人民法院以“青花椒”案為例明確:“碰瓷式維權”不受保護,這成為全國商標侵權類糾紛的重要“風向標”。

集體人員名單

作者(主創(chuàng)人員)

譚江琦、周琪、楊東、崔燃、盧蕩、梁書豪、趙雅儒、李慶、朱寧、朱珠、戴竺芯、茍春、吳冰清、粟裕、滕晗

編輯

啟扎丹增、楊華、向雷、劉卓、龔愛秋、張菲菲、文康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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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 張澤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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